您当前的位置: 跳过导航链接首页 >> 部门一览 >> 教科室 >> 部门职责 >> 关于教研经费包干使用的若干规定(试行)
关于教研经费包干使用的若干规定(试行)
原创 更新时间:2007-9-25 点击数:1544
 

关于教研经费包干使用的若干规定(试行)

1.为了促进我校教研活动有序进行,加强我校教研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教研经费的效益,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2.学校按照每人、每学年200元的标准,将教研经费按教研组划拨。学校划拨的教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3.教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计划性原则,一切开支都必须严格按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研计划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超出计划外开支者,必须事先向学校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教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的原则,有关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应精打细算,周密安排,严禁铺张浪费。

5.各教研组长负责本教研组活动经费的使用,制定使用计划,报学校教科室备案、经学校严格审核后使用。

6.研经费开支范围:

1进行教研所必须的资料收集费;

2)外出培训、会议等所需的旅差费;

3)为完成教研工作必须举行的小型学术会议费;

4)其他经审核后的相关费用。

7.教研经费使用的检查与监督:

1)学校、教科室负责各教研组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2)各教研组长负责教研经费的使用效果。

8.为发挥培训的辐射作用,对于参加外出培训及会议等大型活动的人员,须提交书面活动报告和培训心得,打印上交学校教科室,并由教科室安排在本教研组或学校大会进行专题讲座。

9.教研组包干经费,当年度未用完而节余的款项,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累计使用。

10.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安徽省蚌埠第六中学

200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笔名:
    评论: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任意留言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