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六中关于开展《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明教育教学纪律,优化行业风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卓有成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芮立斌
副组长:陈元贵 王志胜
成员: 余 宁 王升明 陈玉秋 刘 勇 王利群 刘 戈
姜 炜 汪 泉 刘正忠 迮祖明 徐 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余 宁
二、工作总体要求:
全校各处室、教研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我校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扎实地开展《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宣教活动,力求取得成效。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师德有关文件,推动师德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活动时间安排:本次宣教活动从2010年8月开始,10月结束,历时两个月。
四、积极实施,全面落实。
1、以“弘扬师德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深入持久的开展《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的宣教活动,将《禁令》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并集中时间带领他们逐条学习,熟记《禁令》内容,自觉规范从教行为,培养高尚的师德情操。
2、将《禁令》内容制成牌匾,悬挂在学校大门的入口处,时时起到告诫警示的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时刻以《禁令》为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同时,利用橱窗、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禁令》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深入学习的良好舆论氛围。
3、结合《禁令》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组织每个教师对照《禁令》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个人档案,把教师遵守《禁令》的情况纳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4、以《禁令》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培育师德优秀群体,进一步形成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校风、优化行风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学校将于九月份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此次活动的评选条件主要以《禁令》为重要依据,凡有违反《禁令》中的任何一条者,均不在评选氛围之列。
五、严格规范,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把师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凡是有违反教师信用承诺制度之一的,一经查实将实行校内待岗,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决不姑息。
总之,学校将认真探索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征和对策,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力争通过本次开展师德八条禁令宣传教育活动,使教师成为全社会各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表率,使蚌埠六中教师职业道德在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良好基础上得到明显的提升。
附:
举报电话:校长室:0552-2051198
办公室: 0552-2055150
蚌 埠 六 中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