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
原创
更新时间:2010-8-2
点击数:787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
一、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严禁违规办班或工作日期间擅自外出兼课。
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以教谋利行为。
四、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五、严禁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严禁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七、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
八、严禁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酒后上课。
本禁令自二O一O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蚌埠六中 宣
20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