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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
原创 更新时间:2010-8-2 点击数:787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

 

一、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严禁违规办班或工作日期间擅自外出兼课

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以教谋利行为。

四、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五、严禁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严禁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七、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

八、严禁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酒后上课。
 
 
 
 
本禁令自二O一O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蚌埠六中 宣
20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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