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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六中摄影协会章程
原创 更新时间:2007-8-15 点击数:1781
 

蚌埠六中摄影协会章程

一、摄影协会性质:

蚌埠六中摄影协会是由蚌埠六中团委组织领导的主要面向于七、八年级学生的摄影团体。旨在为提高我校摄影爱好者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摄影水平,努力发展和繁荣我校的摄影事业而不断努力。

 

二、摄影协会目的:

摄影协会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吸收我校摄影爱好者,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摄影知识,积极为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办好各类题材、形式和风格的摄影艺术展览及比赛,鼓励、帮助和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创作出反映时代精神面貌的优秀作品。

 

三、摄影协会誓词:

我志愿加入蚌埠六中摄影协会。我将以身作则,主动学习和宣传摄影知识,积极为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团结和组织全校摄影爱好者,努力发展和繁荣我校的摄影事业。

 

四、摄影协会机构组成:

1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蚌埠六中摄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摄影协会主席、副主席等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章程的修订、重要活动的举行都要由大会讨论通过。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延期或召开临时会议。

2 、摄影协会设有主席一名,各年级分别设副主席一名。

主席职责:全面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及老师布置的各项活动。

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带领本年级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

会员条件:思想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摄影事业,自愿加入本协会;承认协会章程,能自觉遵守协会纪律。

会员权利: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监督、建议、批评、质询的权利;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请并经过协会同意并除名。

会员义务:有遵守协会章程、纪律的义务;有维护协会利益、荣誉的义务;有按时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义务;有服从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给任务的义务。

申请加入协会需填写报名表,经协会审核后进行登记。会员经登记后正式取得本协会会员资格。

 

六、协会纪律:

协会纪律为本协会开展工作的基本保证,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按时出席协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遵守会场纪律。

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紧急情况可事后说明并出示证明。

 会员履行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遵守协会有关制度的,协会将其除名。

 

七、奖惩办法:

对于违反协会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警告、撤消职务、开除出会等方式进行惩罚。

对于在活动中有出色表现或对协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并于学期末总结发奖,授予摄影协会优秀会员

 

八、附则:

本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蚌埠六中摄影协会所有。

 

蚌埠六中摄影协会

200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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