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跳过导航链接首页 >> 班主任工作 >> 蚌埠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蚌埠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原创 更新时间:2007-8-15 点击数:1497
 

蚌埠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评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总分由《综合考核成绩》、《年级组内互评成绩》、《管理部门评价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四部分组成。

  2.《综合考核成绩》占30%,《年级组内互评成绩》占20%,《管理部门评价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20%

  3.《管理部门评价成绩》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团委,总务处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期末考试成绩》由总成绩年级前200名成绩和总平均分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总成绩年级前200名人数第一的班级得分为50分,第二的班级得分为49分,以此类推;总平均分成绩的换算同上。以上两部分分数相加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蚌埠六中 德育室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笔名:
    评论: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任意留言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