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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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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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评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总分由《综合考核成绩》、《年级组内互评成绩》、《管理部门评价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四部分组成。
2.《综合考核成绩》占30%,《年级组内互评成绩》占20%,《管理部门评价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20%。
3.《管理部门评价成绩》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团委,总务处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期末考试成绩》由总成绩年级前200名成绩和总平均分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总成绩年级前200名人数第一的班级得分为50分,第二的班级得分为49分,以此类推;总平均分成绩的换算同上。以上两部分分数相加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蚌埠六中 德育室